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裁判文书公开报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生法律效率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在互联网公布,除具备《规定》中第四条具备的情形外,均应当在互联网公开。结合2021年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上网裁判文书统计结果,现将裁判文书公开及时性情况报告如下:(以下数据统计区间为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共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51篇(以裁判时间统计计算)。统计数据中按照上线时间与裁判时间之差计算,最短为2天,最长为150天。由于裁判文书生效的前提是以送达当事人(签收时间)起计算,一审案件结案后还应当考虑裁判文书生效时间在上诉期满后开始计算(一般约为15天)。
综合考虑送达时间、签收时间、文书生效等因素,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及时性较好,符合规定要求。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2 13:42:34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