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我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坚守司法为民宗旨,以常态化管理为抓手,努力实现本院高质量发展。
一、进展情况
(一)细化办案责任
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细化审判权责负面清单和履职指引,并将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履职指引纳入日常工作督导和业绩考核,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考核有据的管理局面。深入落实“三个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引导法官干警正确处理防止干预司法情况,严格落实组织填报工作平台,持续抓好督导,坚持防止零报告情形出现。完善院庭长带头办案责任,对发回重审、涉及建设工程等疑难复杂案件优先交院庭长承办。强化院庭长办案情况通报,促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贯彻落实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负面权力清单,落实年度述职述廉,强化日常教育提醒,落实纪检部门常态化督察监察,树牢纪律底线。完善司法公开工作机制举措,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到人,每周提醒,每月通报,每季度考核,对落后法官、干警进行重点督导,常态化落实文书质量筛查,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庭审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强化监管责任。
制定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每周提醒院庭长监管平台关于“四类案件”处理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对上级法院督导、代表关注案件直接交主管院长进行监管,持续抓好调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制定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议事流程、议事范围,加强智慧审委会平台运用,提升会议质效。挑选经验丰富,业务扎实的法官担任专业法官会议成员,集中研究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推动积案清理,“骨头案”化解。严格落实省高院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两个《意见》,制定完善本院《审判管理工作规范》,推动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协调运转,相辅相成。
(三)完善督责机制。
认真落实《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统一指导的实施办法》,对疑难复杂、重大敏感事项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强化流程节点管控,深入推进集中送达、集中排期开庭等事务办理,明确首次开庭后的结案时限,压缩办案周期。落实类案强制检索,采购法信类案检索软件,为法官办案提供便捷查询服务,拟上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原则上需经类案检索后方可提请。紧盯省法院重点指标考核指挥棒,抓好审判态势运行分析,月初定目标,月中常督导,月末严检查,推进办案质效提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对如实记录的保护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常态化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紧盯责任不落实问题,综合运用定向督导、挂牌督办、重点督查等方式,促进提升督责效能。
(四)完善考责机制。
严格落实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对发改案件及时登记建账,交由审委会委员进行评查。适时组织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大会,总结问题、分析成因,统一裁判保准,指导审判实践。设立特别绩效奖励金制度,对执法办案、新闻宣传、精品业务表现优秀的法官干警进行表彰奖励。对重点考核指标进行月通报,季考核,持续抓好过程管理、目标管控,力争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五)完善问责机制。
结合“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倡导担当作为,矢志奉献,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抓好以案释法,党章党纪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廉洁司法底线。落实日常监管、重点案件评查、检举信访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确保干警始终绷紧廉洁自律意识。贯彻落实依法履职保护机制,确保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权益保障、权利救济等制度机制落地落实。
二、取得成效
一是职责清晰。各类司法人员权责清晰,依规落实各项工作内容。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案件办理质效有所提升。严格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每周进行提醒督导,监管较为及时,对清理积案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案件,一并纳入院庭长监管,加快清积进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无平台零报告情况,未发现本院干警违规防止干预司法的情况。
二是督导常态。常态化落实审判例会机制,研究审判态势运行存在的问题,研究疑难案件,制定审判目标,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压实法官审判主责,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对存在问题的法官进行重点提醒,同时要求连续3年被约谈的法官予以暂停办案资格。每月提醒填报“三个规定”平台,引导干警自觉净化朋友圈、交往圈,向亲戚朋友广泛宣传三个规定,从源头杜绝违规情况出现。
三、工作亮点
建立本院审判工作管理规范,明确审判权、审判管理权的主要内容,明确审判工作各流程标准、时间节点,有序推动各流程顺畅衔接,良性运转。明确案件质量追责问责与绩效挂钩,以压力传导推动办案法官主动弥补理论短板,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常态化开展审判例会调度督导,逐案调度进展情况,明确结案时限,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四、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缺乏运用法、理、情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手段,息诉服判效果不佳;
二是部分法官业务能力不过硬,对法律适用的认识存在偏差,发改率偏高,案件质量亟待提升;
三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起步晚,应用程度不深,提升息诉服判效果不明显。
四是执行案件财产查控不全面,无履行能力案件比例较大,执行到位效果不理想。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加强审判团队思想、业务建设,提高团队专业化水准、工作效率,减少长期未结案件旧存数量、杜绝产生新的无正当理由超审限案件。
二是强化专业法官会议适用力度。精确范畴,实现功能化应用。明确法官会议职责,通过及时汇集案件的信息流,重点从事实、程序及适用法律上进行讨论研判。对共性的类案明确法律适用,形成可参考的统一意见。对审判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典型性、参考性案例进行挖掘和推荐。拓展转化,推进纵深化结合。积极拓展专业研讨的内容和形式,并与正在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相契合。以专业法官会议为契机,组织法官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审判实务,进一步夯实法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三是持续推进审判公开、审判权力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便民。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对“四类案件”的发现与督办,确保审判权利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及上网效率,加强庭审直播力度及质量,努力提高司法透明度,为促进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继续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准确理解把握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坚决防止司法程序空转,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继续深入清理存案,力争在8月底前实现除法定事由外的存案清零,同时兼顾新收案件的动态清理,为第三季度质效考核打下坚实基础。继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分析审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订实整改举措。继续推进立、审、执协调联动,畅通审判执行全流程连贯对接,赋能审执质效提升。
五是继续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以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尊重群众诉权维权意愿,应用好“一站式”服务平台和诉讼服务智能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对接综治、网格法官”,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最前沿的“神经末梢”和“基层土壤”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1 1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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