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2021年1-6月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在对标全省中级法院2021年度审判执行绩效考核主要数据指标,综合研判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1年1-6月审判、执行数据的基础上,形成本分析报告。
一、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1年1-6月审判数据情况
(一)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收结案总体情况
1.收结案总体情况。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45件,同比增长26.10%。其中,旧存案件26件,同比降低52.73%;新收案件1119件,同比增长31.18%。审执结案件1108件,同比增长28.84%;未结案件37件,同比降低22.92%。结案率96.77%,同比增长2.05个百分点;结收比99.02%,同比降低1.08个百分点。人均受案18.17件,同比增长3.76件;人均结案17.59件,同比增长3.94件。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6月收结案总体情况
2.诉讼案件收结案情况。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受理诉讼案件855件,同比增长27.42%,占受案总数的74.67%,其中新收诉讼案件830件,同比增长30.50%;旧存案件25件,同比降低28.57%。审结诉讼案件821件,同比增长30.94%;未结诉讼案件34件,同比降低22.73%。诉讼案件结收比98.92%,同比增长0.33个百分点,诉讼案件结案率96.02%,同比增长2.58个百分点。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6月诉讼案件收结案情况
3.长春林区各基层法院收结案总体情况。2021年1-6月,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受案196件,同比增长24.84%,结案189件,同比增长25.17%;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受案335件,同比增长27.86%,结案324件,同比增长28.57%;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受案91件,同比增长2.25%,结案87件,同比增长2.35%;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受案218件,同比增长11.79%,结案209件,同比增长15.47%;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受案258件,同比增长54.49%,结案253件,同比增长60.13%。见下图。
各林区基层法院2021年1-6月收结案情况
4.人均受理、审结案件情况。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人均受案18.17件,同比增长3.76件;人均结案17.59件,同比增长3.94件。其中,中院人均受案2.94件,人均结案2.88件;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39.20件,人均结案37.80件;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47.86件,人均结案46.29件;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11.38件,人均结案10.88件;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16.77件,人均结案16.08件;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18.43件,人均结案18.07件。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6月人均受理、审结案件情况
(二)两级法院审判效率情况
1.结案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结案率为96.77%,同比增长2.0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法院均值(82.82%)13.95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结案率为97.87%,同比增长11.03个百分点;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96.43%,同比增长0.25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96.72%,同比增长0.53个百分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95.60%,同比增长0.10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95.87%,同比增长3.05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98.06%,同比增长3.45个百分点。见下图。
2.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3.旧存未结案件情况。截至6月30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0年12月31日前立案未结的案件3件,均为诉讼案件。未结案件中,红石林区基层法院3件,其余各院已清零。
4.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4.59%,同比增长1.02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91.20%)高3.39个百分点。其中,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44%,同比增长0.78个百分点;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1.98%,同比增长5.31个百分点。五个基层法院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88%,同比增长7.30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0.76%,同比下降0.97个百分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6.23%,同比增长3.50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7.67%,同比下降1.40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6.64%,同比增长0.95百分点。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6月各类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两级法院2021年1-6月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5.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5.6天,同比缩短9.1天,比全省均值(32.7天)低17.1天。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33.3天,同比缩短2.7天;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7.2天,同比缩短18.8天;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6.5天,同比缩短5.4天;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6.5天,同比缩短3.4天;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4.4天,同比缩短8.2天;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6.8天,同比缩短11.8天。见下图。
(三)审判质量效果情况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37%,同比增长0.28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89.44%)高5.93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50%,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88%,同比下降1.27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32%,同比增长1.08个百分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4.34%,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3.80%,同比增长3.06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3.29%,同比下降1.54个百分点。见下图。
2.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6.65%,同比下降1.50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95.98%)高0.67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45.45%,同比下降23.51个百分点;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100%,同比增长0.91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00%,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56%,同比下降1.44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62%,同比下降0.57个百分点。见下图。
3.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一审上诉被发、改率为0.75%,同比下降0.20个百分点。其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为2.06%,同比增长1.11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为1.55%,同比下降1.23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为0.67%,同比增长0.67个百分点;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无一审上诉被发、改案件。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6月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情况
4.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为0.29%,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为6.45%,同比增长6.45个百分点;各林区基层法院无生效再审被发、改案件。
5.调撤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调撤率为55.05%,同比下降5.97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值(44.95%)高10.10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调撤率为26.32%,同比增长10.69个百分点;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58.33%,同比下降11.84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65.20%,同比增长4.25个百分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54.10%,同比下降8.20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50.31%,同比下降10.49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49.74%,同下降14.26个百分点。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6月调撤率情况
6.院庭长监管情况。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确认监管率为100%,实际监管率为86.67%。其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确认监管率均为100%;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实际监管率为100%,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实际监管率为66.67%,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实际监管率为0,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无监管案件。
(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
1.裁判文书公开情况。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1.60%。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89.13%;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2.59%;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2.57%;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87.36%;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1.87%;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1.30%。见下图。
2.庭审活动公开情况。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院庭审直播率为56.44%。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庭审直播率为58.97%;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56.35%;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61.15%;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68.75%;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53.85%;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47.96%。见下图。
3.诉讼案件有效公开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诉讼案件有效公开率为100%。
4.电子送达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41.04%。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90.32%;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33.00%;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21.16%;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68.42%;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25.74%;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71.81%。见下图。
5.文书笔录公开率。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109.80%。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77.42%;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59.00%;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102.90%;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75.44%;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193.38%;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98.66%。见下图。
二、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1年1-6月执行基本数据情况
(一)执行案件总体情况
1.全口径案件(包括首次、恢复、保全、执行审查类等全部类型案件)
收案情况:2021年1-6月,两级院旧存执行案件1件,新收289件,旧存加新收合计290件。其中首次执行案件168件,恢复执行案件11件,执行保全案件103件,执行异议案件7件,复议案件1件。
结案情况:2021年1-6月,两级院已结执行案件287件,未结3件,结案率(全口径)98.97%。
同期相比:与2020年1-6月同比,新收案件增加72件,上升33.18%,案件总数增加53件,上升22.36%,结案数增加54件,上升23.18%,未结案件数减少1件,下降25%。
各院收、结案情况见下图。
各院收、结案情况
法院 | 案件数 | 旧存数 | 新收数 | 已结数 | 未结数 | 结案率 |
中院 | 8 | 1 | 7 | 8 | 0 | 100% |
临江院 | 27 | 0 | 27 | 26 | 1 | 96.3% |
白石山院 | 70 | 0 | 70 | 69 | 1 | 98.57% |
红石院 | 74 | 0 | 74 | 74 | 0 | 100% |
抚松院 | 49 | 0 | 49 | 48 | 1 | 97.96% |
江源院 | 62 | 0 | 62 | 62 | 0 | 100% |
2.首次执行案件。2021年1-6月,两级院首次执行案件数168件,占全部案件类型的57.93%,已结165件,未结3件,结案率98.21%。各院首次执行案件情况见下图。
各院首次执行案件收、结案情况
法院 | 案件数 | 旧存数 | 新收数 | 已结数 | 未结数 | 结案率 |
中院 | 5 | 1 | 4 | 5 | 0 | 100% |
临江院 | 20 | 0 | 20 | 19 | 1 | 95% |
白石山院 | 41 | 0 | 41 | 40 | 1 | 97.56% |
红石院 | 40 | 0 | 40 | 40 | 0 | 100% |
抚松院 | 31 | 0 | 31 | 30 | 1 | 96.77% |
江源院 | 31 | 0 | 31 | 31 | 0 | 100% |
(二)省院月调度七项重点指标情况
(1)全口径执结率(正向指标)
2021年1-6月全国平均值56.7%,我省76.92%。长春林区两级法院98.97%,全省排名第一位,长春铁路两级法院98.59%,全省排名第二位,延边林区两级法院97.52%,全省排名第三位。
该项指标价值反映法院执行案件的执行效率。提高该项指标的方法是利用各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结案数量。
(2)执行完毕率(正向指标)
2021年1-6月全国平均值23.03%,我省37.12%,全国排名第二位。长春林区两级法院61.9%,全省排名第三位,长春铁路两级法院82.05%,全省排名第一位,延边林区两级法院69.32%,全省排名第二位。其中中院100%,各基层院由高到低依次为红石院90%,临江院85%,抚松院61.29%,白石山院39.02%,江源院35.48%,江源院低于我省平均值。
该项指标价值反映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项指标提高的措施是要加大执行力度和惩戒力度才能提高执行完毕率。
(3)实际执行到位率(正向指标)
2021年1-6月全国平均值14.17%,我省21.57%,全国排名第七位。长春林区两级法院87.05%,全省排名第一位,长春铁路两级法院58.03%,全省排名第二位,延边林区两级法院3.97%,全省排名第十二位。其中中院100.46%,各基层院由高到低依次为红石院98.39%,抚松院89.12%,临江院77.55%,江源院59.49%,白石山院59.14%,均高于我省平均值。
该项指标价值反映法院实际执行效果和当事人满意度。两级院该项指标偏低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终结执行案件的大量存在以及因系统的原因导致结案后到位的执行款无法体现在指标数据中。
(4)保全率(正向指标)
2021年1-6月全国平均值28.58%,我省48.86%,全国排名第三位。长春林区两级法院60.59%,全省排名第三位,长春铁路两级法院49.59%,延边林区两级法院48.92%。其中中院0%,各基层院由高到低依次为白石山院100%,江源院100%,红石院48.53%,临江院33.33%,,抚松院30%,中院、临江院、红石院、抚松院低于我省平均值。
(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正向指标)
该项指标要求是达到90%。长春林区两级法院100%,全省排名第一位,长春铁路两级法院100%,全省排名第一位,延边林区两级法院99.44%,全省排名第十位。
该项指标价值反映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效率。该项指标数据提高的方法是1、严格把关扣除、延长审限的条件;2、如有扣除、延长审限的情形,需要在系统内进行操作和在卷宗中有纸质手续体现。
(6)终本率(负向指标)
2021年1-6月全国平均值24.43%,我省31.88%,全国排名第二十九位。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3.21%,全省排名第六位,长春铁路两级法院5.13%,全省排名第一位,延边林区两级法院15.91%,全省排名第二位。其中中院0%,各基层院由低到高依次为临江院5%,红石院10%,抚松院22.58%,江源院35.48%,白石山院39.02%,江源院、白石山院高于我省平均值。
(7)终结率(负向指标)
2021年1-6月全国平均值12.16%,我省14.55%,全国排名第二十二位。长春林区两级法院13.1%,全省排名第七位,长春铁路两级法院8.55%,全省排名第一位,延边林区两级法院11.82%,全省排名第五位。其中中院0%,各基层院由低到高依次为红石院0%,临江院5%,抚松院12.9%,白石山院19.51%,江源院29.03%,白石山院、江源院高于我省平均值。
三、审判执行运行态势综合分析
(一)收结案情况综合分析
2021年1-6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全口径受理案件数量呈同比增长态势。新收案件、已结案件数量均同比有所增长,旧存、未结案件数量同比有所降低。2020年1-6月受疫情影响,受理案件数量较少,因此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6月受理案件数量增幅较大。在结案率方面,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均达到了二季度80%的考核目标。
(二)审判质效综合分析
1.审判效率方面。2021年1-6月,两级法院审判效率稳步提升,呈向好态势。两级法院结案效率整体有所提升,中院及各林区基层法院均同比有所增长。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均有所缩短,但中院机关仍达到33.3天,有进一步提升空间。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低于全省均值,在今后工作中应注重加强简易程序适用工作。
2.审判质量效果方面。2021年1-6月,两级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呈下降态势,其中中院(50.00%)、临江林区基层法院(94.34%)、抚松林区基层法院(93.80%)、江源林区基层法院(93.29%)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低于年度94.5%的考核目标,应进一步加强服判息诉工作。两级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尚未达到年度考核要求,上半年申诉案件数已达到24件(去年全年为27件);再审被改判和被发回案件各1件,已达到该项指标的临界值,应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果。两级法院调撤率有所下降,其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江源林区基层法院降幅超10个百分点,应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调撤力度。
3司法公开方面。司法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裁判文书上网率、庭审直播率、诉讼案件有效公开率、文书笔录公开率、电子送达率较为稳定。在裁判文书公开指标方面,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均达到了半年80%的考核目标。
(三)执行质效综合分析
2021年1-6月,我院执行工作综合排名在全省第二位。四项核心指标高位运行,重点考核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取得了较好地工作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保全措施未做到用足用活。保全率指标仍有上升空间。特别在1-6月份数据中,除白石山、江源外,其他三家法院保全率均未达成50%。二是位于中、后位的落后指标提升缓慢。在中、后位次的2项指标中,“终本占结案数比例”、“终结占结案数比例”两项指标虽已超过全国平均值,但仍位于全省法院中间位置。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2021年度下半年,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三大工程”中审判执行质效“稳固提升工程”建设,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加强对下指导力度,突出审判管理责任,加强办案质效管理,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转。要抓好常态长效机制建设,为即将开展的政法教育整顿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一)关于审判工作
一是要提升两级法院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两级法院要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的审判管理理念,坚持以管促审,以管提质,以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主要指标等审判数据为抓手,实时跟踪掌握审判各方面情况,精准查找问题症结,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转。
二是要在两级法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以查促改推动审判质量提升。有序推进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以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信访等类型案件为评查重点,以查促改,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对全省法院“季度百起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评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逐案进行整改。
三是要加强审限管理,着力解决制约审判效率提升的瓶颈问题。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力度,强化审限管理措施,严格落实三分之二审限预警机制,从源头上控制超审限案件,针对疑难案件,根据需要召开法官会议,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效的咨询指导,全面推进办案提速,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审判效果。两级法院要积极探索快捷高效的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加大多元调解力度,注重提升调解能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审判效果。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确保完成新收案件同比下降目标任务。两级法院要围绕实现新收案件同比下降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强化诉调对接,要注重平衡诉讼前调解成功率、新收案件下降目标任务和调撤率的关系,在保证各项指标完成省院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
(二)关于执行工作
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执行数据态势,增强工作紧迫感。虽然1-6月虽然整体排名在全省第二位,但排在后面的法院有追赶趋势,特别是全口径结案率、保全率、终本率、终结率差距逐步缩小。接下来的工作中还要在保证执行效率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终本、终结结案。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一定要增强工作紧迫感,树立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
二是要强化终本案件管理,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质量。6月份,省法院将按照最高法院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法院终本案件评查工作。省法院、长春铁路中院、延边林区中院对两级院共39件终本案件进行评查,评查发现共有5件案件缺少送达材料。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终本案件管理。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5 13:08:29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