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标全省中级法院2021年度审判绩效考核主要数据指标,综合研判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1年1-8月审判数据的基础上,形成本分析报告。
一、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1年1-8月审判数据情况
(一)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收结案总体情况
1.收结案总体情况。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612件,同比增长29.48%。其中,旧存案件26件,同比降低52.73%;新收案件1586件,同比增长33.28%。审执结案件1499件,同比增长25.23%;未结案件113件,同比增长135.42%。结案率92.99%,同比降低3.15个百分点;结收比94.51%,同比降低6.07个百分点。人均受案25.59件,同比增长5.83件;人均结案23.79件,同比增长4.79件。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8月收结案总体情况
2.诉讼案件收结案情况。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受理诉讼案件1243件,同比增长30.16%,占受案总数的77.11%,其中新收诉讼案件1218件,同比增长32.39%;旧存案件25件,同比降低28.57%。审结诉讼案件1137件,同比增长24.95%;未结诉讼案件106件,同比增长135.56%。诉讼案件结收比93.35%,同比降低5.56个百分点,诉讼案件结案率91.47%,同比降低3.82个百分点。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8月诉讼案件收结案情况
3.长春林区各基层法院收结案总体情况。2021年1-8月,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受案246件,同比增长20.59%,结案237件,同比增长20.30%;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受案536件,同比增长62.42%,结案504件,同比增长58.49%;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受案135件,同比增长9.76%,结案129件,同比增长7.50%;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受案299件,同比增长9.93%,结案269件,同比增长2.28%;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受案319件,同比增长23.64%,结案298件,同比增长19.68%。见下图。
各林区基层法院2021年1-8月收结案情况
4.人均受理、审结案件情况。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人均受案25.59件,同比增长5.83件;人均结案23.79件,同比增长4.79件。其中,中院人均受案4.81件,人均结案3.88件;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49.20件,人均结案47.40件;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76.57件,人均结案72.00件;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16.88件,人均结案16.13件;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23.00件,人均结案20.69件;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人均受案22.79件,人均结案21.29件。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8月人均受理、审结案件情况
(二)两级法院审判效率情况
1.结案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结案率为92.99%,同比降低3.1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法院均值(83.28%)9.71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结案率80.52%,同比降低5.69个百分点;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96.34%,同比降低0.23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94.03%,同比降低2.33个百分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95.56%,同比降低2.01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89.97%,同比降低6.72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93.42%,同比降低3.09个百分点。见下图。
2.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91%,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78%,各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
3.旧存未结案件情况。截至8月31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旧存未结案件0件,旧存案件占比为0.00%,已完成旧存案件清理工作。
4.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29%,同比增长1.66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90.26%)高5.03个百分点。其中,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90%,同比增长1.33个百分点;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3.10%,同比增长3.57个百分点。五个基层法院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6.83%,同比增长8.17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2.41%,同比增长0.41个百分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6.39%,同比增长3.98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8.16%,同比增长0.05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7.24%,同比增长1.43百分点。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8月各类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两级法院2021年1-8月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5.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5.4天,同比缩短7.0天,比全省均值(34.3天)低18.9天。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31.0天,同比缩短5.8天;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8.7天,同比缩短14.9天;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5.6天,同比缩短3.1天;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7.2天,同比缩短2.3天;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4.7天,同比缩短5.4天;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15.9天,同比缩短9.6天。见下图。
(三)审判质量效果情况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11%,同比增长0.80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89.53%)高5.58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0%,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6.03%,同比增长1.71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43%,同比增长2.43个百分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18%,同比增长1.51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41%,同比增长2.73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16%,同比下降5.70个百分点。见下图。
2.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7.73%,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比全省均值(96.51%)高1.22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59.09%,同比下降6.82个百分点;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100%,同比增长0.67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100%;同比增长0.46个百分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63%,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91%,同比下降1.09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95%,同比下降0.55个百分点。见下图。
3.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一审上诉被发、改率为0.64%,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其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为1.59%,同比增长0.88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为1.23%,同比下降0.66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为1.10%,同比增长1.10个百分点;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无一审上诉被发、改案件。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8月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情况
4.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为0.21%,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为4.88%,同比增长4.88个百分点;各林区基层法院无生效再审被发、改案件。
5.调撤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调撤率为58.27%,同比下降2.0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值(44.11%)高14.16个百分点。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调撤率为21.57%,同比增长5.24个百分点;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54.90%,同比下降12.42个百分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71.79%,同比增长7.19个百分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51.06%,同比下降15.99个百分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52.13%,同比下降5.98个百分点;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调撤率为53.91%,同下降6.09个百分点。见下图。
两级法院2021年1-8月调撤率情况
6.院庭长监管情况。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确认监管率为97.06%,实际监管率为87.88%。其中,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确认监管率、实际监管率均为100%;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确认监管率为100%、实际监管率为80%,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确认监管率为0%,实际监管率为0%。
(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
1.裁判文书公开情况。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76.85%。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1.94%;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85.65%;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71.03%;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68.22%;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76.21%;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80.87%。见下图。
2.庭审活动公开情况。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院庭审直播率为59.23%。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庭审直播率为50.00%;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62.50%;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64.32%;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77.55%;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52.72%;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庭审直播率为50.00%。见下图。
3.诉讼案件有效公开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诉讼案件有效公开率为99.81%。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有效公开率均为100%,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有效公开率为99.75%,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有效公开率为99.49%。
4.电子送达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10.70%。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41.82%;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13.85%;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77.48%;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11.36%;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15.71%;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162.94%。见下图。
5.文书笔录公开率。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91.83%。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52.73%;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50.00%;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97.03%;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53.41%;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为140.31%;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电子送达率为89.85%。见下图。
二、审判运行态势综合分析
(一)收结案情况综合分析
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全口径受理案件数量呈同比增长态势。新收案件、已结案件、未结案件数量均同比有所增长,旧存案件数量同比有所降低。2020年1-8月受疫情影响,受理案件数量较少,因此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8月受理案件数量增幅较大。在结案率方面,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整体呈下降态势,其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结案率为80.52%,低于三季度86%的考核目标,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结案率为89.97%,同比降低6.72个百分点,降幅较大。
(二)审判质效综合分析
1.审判效率方面。2021年1-8月,两级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呈上升态势,5家林区基层法院均同比有所增长,其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增长8.17个百分点,增幅较大。两级法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短,但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达到34.3天,仅低于全省均值3.3天。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83,低于考核要求指标(99%)1.17百分点,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若想达到指标要求,全年诉讼案件结案数应当到100件以上(2020年底结案99件)。
2.审判质量效果方面。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80.00%)、抚松林区基层法院(91.41%)、江源林区基层法院(91.16%)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低于年度94.5%的考核目标,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律已经连续4个月低于考核目标。两级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整体呈下降态势,除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外,其他各院同比均有所降低,截至目前,申诉案件数已达到25件(去年全年为27件)。截至目前,再审被改判和被发回案件各1件,已达到该项指标临界值。两级法院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高于指标要求(0.16%)0.05个百分点。两级法院调撤率整体呈下降态势,其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临江林区基层法院降幅超10个百分点,应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调撤力度。
3司法公开方面。两级法院庭审直播率指标较为稳定,除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外,其他各林区基层法院均已完成员额法官(不含执行法官)庭审直播全覆盖工作,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尚有3名员额法官未直播。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低于80%的年度考核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2021年1-8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审判工作各指标虽有不同幅度的波动,但总体审判运行态势趋于平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即将开展的政法教育整顿活动,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加强对下指导力度,突出审判管理责任,加强办案质效管理,抓好常态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转。
一是强化办案责任、监管责任和指导责任。两级法院要结合即将开展的政法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细化审判权责清单,全面落实办案责任、监管责任、指导责任。严格执行院庭长监管、“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制度,健全完善督责、考责、追责制度机制,坚持以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主要指标等审判数据为抓手,实时跟踪掌握审判各方面情况,精准查找问题症结,加强对下指导力度、准度,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转。
二是加强服判息诉工作。两级法院要聚焦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加强服判息诉工作。有序推进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合理运用评查结果,倒逼法官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审级功能,规范类案指引,提高类案同判水平,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及效果。
三是加强审限管理。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审限预警工作,强化审限管理措施,严格落实三分之二审限预警机制,从源头上控制超审限案件,针对疑难案件,根据需要召开法官会议,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效的咨询指导,全面推进办案提速,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力度。两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注重提升调解能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审判效果。
五是加强诉源治理,确保完成新收案件同比下降目标。两级法院要围绕实现新收案件同比下降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强化诉调对接,要注重平衡诉讼前调解成功率、新收案件下降目标任务和调撤率的关系,在保证各项指标完成省院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5 1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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