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法院办理有关立案事宜,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节省办理立案的时间,请在办理前详细阅读本指南并按以下流程操作。谢谢合作!
(提示:在立案前可选择诉前联合调解方式,或者选择立案调解,如不选择上述方式的,则可直接进入以下立案程序。)
一、提交资料。
应当备齐以下资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提供)。
2、原告身份资料。(居民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被告身份资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企业工商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证据清单。(按当事人人数提供)
6、证据资料复印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提供)。
二.立案审查
由窗口工作人员对起诉状所列的案由、诉讼标的金额、诉讼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三、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在法院提供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签署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交回窗口工作人员处。
四、签收诉讼材料
1、 受理案件通知书
2、 举证通知书
3、 诉讼风险告知书
4、 诉讼当事人须知
5、 廉政监督卡
6、 主动执行情况告知书
特别提示: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上材料,知悉其内容,以便及时行使相关权利。
五、诉讼费缴纳
由窗口人员开出《交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说明:因立案窗口不收取现金,请到农业银行营业部办理缴费事宜)。
六、开具诉讼费票据
请持已缴费凭证到立案窗口开具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预收)。
立案手续办理完毕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30 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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