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季度,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按照《2020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再次传达学习了省委政法委制定的《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和省法院制定的《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努力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各项措施运用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努力为企业提供良好司法服务
1.积极运用“移动微法院”等方式进行网上开庭和网上调解,充分发挥互联网时代带来的便民服务,当事人无需亲自到法院即可参加整个诉讼环节,“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每一步操作都有提示、告知、引导等,“一步一引”使当事人全程无障碍的完成各个诉讼环节。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全面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实现手机支付诉讼费用,短短数秒即可完成诉讼费用的缴纳,相比传统的现金缴费方式省时省力,当事人无需银行法院两头奔波。
2.落实“只跑一次”审务服务的总体要求。为当事人诉讼活动制定了具体的服务内容,努力在程序内减少诉讼周期和当事人诉讼负累。此外我们还在各诉讼环节设置了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判,进一步落实当庭宣判结案制度。
3.组织法官认真梳理并分析审判中发现的有关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问题,帮助企业研判风险点,妥善慎重审理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涉民生利益案件。坚持不断深入探索和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和机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二、法官送法进企业,提供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创造企业安心经营的良好法治环境,各基层法院均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进行现场实地调研、宣讲法律知识,详细听取了企业建设和发展情况介绍,向企业负责人、员工征求了对法院在服务企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法官结合法院在审理涉企纠纷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重点讲授了合同法、企业经营应注重的法律问题及合同履行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并就企业合同规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和诉讼以及企业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对企业员工就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均一一进行了认真地解答,依法依规为辖区企业解决合理诉求,尽力为企业营造法治营商“暖环境”,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各基层法院执行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把“优化提升营商法治环境”纳入到日常执法办案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在第二季度受理了两起被执行人均为白山市西川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案件,在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车管所有车辆登记信息,依法对该车辆车籍进行了查封,考虑到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该企业正在停产阶段,承办法官秉承着善意执行理念,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没有对车辆进行扣押,并给予了被执行人充足的准备时间,被执行人以于4月末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宣传两级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做法和成效,让涉诉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积极营造服务营商法治环境的良好氛围。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0 13: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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