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一小时速调两起企业借款合同案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借力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推行“线上办”“非接触”办案模式,将诉讼服务延伸至当事人面前,坚决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当事人充分享受到“指尖上调解”的便利。
2月28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徐雪峰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圆满化解了两起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充分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
2015年12月7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市支行与李某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市支行向李某发放农户生产费用贷款30000元,钟某与臧某为李某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李某应于2019年12月19日前还清本息,但李某到期并未还清本息,在多次催要未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市支行诉至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对李某、钟某、臧某提起诉讼。办案法官徐雪峰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当事人同意被告分期还款付息。
2009年1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市支行与何某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市支行向何某发放农户生产费用贷款20000元,何某应于2012年7月9日前还清本息,但何某到期并未还清本息,在多次催要未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桦甸市支行将何某诉至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由于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响应国家疫情防控需要,也为方便当事人化解纠纷,案件承办人徐雪峰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联系,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协调解决,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调解。
案件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初期由于不熟悉相关操作流程,在平台的操作中出现一些困难,经徐雪峰法官多次耐心指导交流后,当事人完成操作,最终顺利调解。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将线下诉讼活动全面转向线上,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因疫情而延误,也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6 1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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